⒈ 謂向皇帝上奏章陳事。
引清 李伯元 《南亭筆記》卷十五:“中丞令捐助賑銀一千兩,而為之出奏,言某某之妻所捐。”《官場現形記》第三十回:“因他本缺十分清苦,便走了門路,由 兩江 總督出奏,奏留他在 南京 統(tǒng)帶防營?!?br />《負曝閑談》第九回:“勁齋 道:‘報官如何?’ 子蟄 笑道:‘別説報官,就是出奏也沒有用的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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