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闡明事理。
⒉ 巧偽之道。
⒈ 闡明事理。
引隋 王通 《中說·事君》:“房玄齡 問史,子曰:‘古之史也辯道,今之史也耀文?!?br />阮逸 注:“辯道,約理明變?!?/span>
⒉ 巧偽之道。
引明 葉子奇 《草木子·原道》:“‘人之為道而遠人?!?子思 言此之時,佛氏之教未入中國,已慮其絶人倫、去人事,始謂之辯道矣;其慮可不謂遠已乎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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