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蘩的詩詞(首)

李蘩

(1117—1177)宋崇慶府晉原人,字清叔,一字元昭,號桃溪先生。高宗紹興十八年進士。任隆州判官,攝綿州,救荒有卓績。后知興元府,安撫利州東路,訪知和糴害民,為奏免之。累遷倉部郎中。孝宗淳熙間,與制置使范成大計,改四川和糴為官糴。使川民脫重負。官至太府少卿。有《桃溪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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