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提到的參加我省大學生“村官”項目“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”,如何認定?
“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”是指在聘任合同期內的大學生“村官”。已滿2個聘期的留村任職人員不屬于“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”。
在社區(qū)任職的大學生“村官”,也可報考鄉(xiāng)鎮(zhèn)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,其報考資格與在行政村工作的大學生“村官”相同。在社區(qū)任職的大學生“村官”是指2011年以前由我省統(tǒng)一選聘到社區(qū)工作的大學生“村官”。
服務西部計劃和“服務山區(qū)、海島、邊遠地區(qū)計劃”的志愿者如何報考非定向公務員職位?
(1)在服務期間可以憑《志愿者服務證》和省大學生志愿服務項目辦證明,報考所服務的縣(市、區(qū))公務員,既可以應屆生身份報考,也可以社會人員身份報考;
(2)服務期滿一年內,可憑《志愿者服務證》和省大學生志愿服務項目辦證明,以應屆高校畢業(yè)生身份報考公務員;
(3)服務期間和服務期滿后,也可以社會人員身份報考戶籍所在地的公務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