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置酒食以祭祀。
⒈ 置酒食以祭祀。
引唐 段成式 《劍俠傳·花月新聞》:“同舍謂其獲罪於神,使備牲酒往謝,於是力疾以行奠享?!?br />宋 蘇轍 《上高縣學記》:“不逾年而學以具:奠享有堂,講勸有位,退習有齋,膳浴有舍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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