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樂書《雅琴龍氏》九十九篇和《雅琴趙氏》七篇的并稱。
⒈ 樂書《雅琴龍氏》九十九篇和《雅琴趙氏》七篇的并稱。參閱《漢書·藝文志》。
引《文選·任昉<齊竟陵文宣王行狀>》:“樂分《龍》《趙》,詩析《齊》《韓》?!?br />李善 注:“《漢書》曰:《雅琴趙氏》七篇,名 定,渤海 人, 宣帝 時丞相 魏相 所表。又曰:《雅琴龍氏》九十九篇,名 德,梁 人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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