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代崇奉道教,官府給道士分等分級,并配以品秩。謂之“道階”。
⒈ 宋 代崇奉道教,官府給道士分等分級,并配以品秩。謂之“道階”。
引《宣和遺事》前集:“政和 四年春正月,置道階品秩,凡二十六等。”
宋 周煇 《清波別志》卷中:“政和 四年,詔置道階,自六字先生至鑒義,凡二十六等,崇奉道教,其權輿於此歟!”
Copyright ? mingxiaow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 杭州優(yōu)配網(wǎng)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(jīng)書面允許不得轉載、復制信息內(nèi)容、建立鏡像
本網(wǎng)站內(nèi)容僅供參考,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!內(nèi)容侵權或錯誤投訴:841539661@qq.com 工信部備案號:浙ICP備20019715號